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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模板4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3-10 17:1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派出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模板4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派出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模板4篇(范文推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各种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事件发生前、发生中、发生后各过程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派出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模板4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派出所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1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是指我街道辖区发生的如扬言跳楼、自杀、危害公共安全等治安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服从街道综合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2.强化信息、把握主动。健全完善多渠道、多形式情报信息搜集、报送、研判机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始终把事件处置在萌芽状态。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事件发生后,派出所、110联动按规定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集结力量,第一时间出动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安全前提下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事件。

三、职责分工:

1、街道综合指挥中心职责。负责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参与领导:叶更生、莫骏、吴华明、冯坎翔为当日值班街道领导。(视突发事件性质确定另外参与指挥领导,薪酬纠纷沈泽民参与,工地纠纷葛祥参与,企业纠纷周俊参与,如现场情况复杂相关领导到场现场指挥)

2、各办公室职责。

街道党政办:

指定专人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按街道综合指挥中心领导要求第一时间向区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等。

街道平安办:

平安办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带领街道应急处置组人员赶往现场,同时向相关社区了解突发事件基本情况,涉及人数,目前言语、精神状况,有无受伤情况,如有受伤要求社区拨打120请求医疗支持。要求相关社区主要负责人先期前往处置,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后实时向街道综合指挥中心汇报事件处置情况,视情况相关街道领导赶往现场亲自处置。

2、服从派出所等专业机关工作安排,配合维持好现场秩序,在派出所警力未到前进行简单的先期处置稳定情绪,防止出现过激行为和意外事件,同时收集好现场信息。

3、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事态信息,实时上报街道综合指挥中心。

彭埠派出所:

1、对突发性事件处置负主责。在指挥中心领导下,负责现场情况处置,并对现场安保进行具体指挥,街道应急分队统一由派出所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调度。

2、到达现场后,事件现场进行录像、照相等取证工作。

3、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听劝告者实行强行带离,对有违法行为人员依法进行处置。

彭埠司法所:

要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保障。

其他办公室:

要积极参与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在街道平安办初步了解情况后,根据扬言对象反映问题,属部门职责范围的,接到综合指挥中心指令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参与事件处置。

属地社区职责:

1、在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接到街道党政办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件发生现场,全程参与,服从现场公安负责人统一调度。

2、如突发性事件涉及人员为社区居民,及时联系亲属朋友等关系亲近人员,视情况安排人员劝说。

四、处置程序

(一)第一时间视突发事件等级通知相关街道领导、派出所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属地社区负责人到场开展工作。(党政办负责)

(二)接到街道党政办通知后,第一时间分管负责人带领应急处置组赴现场或指定地点参与处理,了解情况后马上将基本情况上报街道综合指挥中心,同时做好协调工作和协助做好现场秩序工作(平安办负责)

(三)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派出所负责)

接到街道党政办通知后,所领导第一时间安排相应警力到达现场,对各主要部位进行控制,按照不同性质事件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同时做好事件处置过程录像、照相等取证工作。

五、后期工作

突发事件成功处置后,派出所按照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将人员带至派出所询问,根据事件处置需要,街道相关办公室和属地社区要积极配合做好对象的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

派出所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2

为积极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疫情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等各类社会突发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凤城市委、市政府和丹东市公安局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门,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尽最大努力将突发性事件所产生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实施统一指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凤城地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领导

凤城市公安局成立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伟任总指挥长,政委温晓丹任副总指挥长,其余党委成员为指挥部成员,负责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一)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长由处突应急总指挥部根据不同情况指派一名应急指挥部成员(即局党委成员)担任,警务指挥部主任姜海利、治安大队长石鹏、刑侦大队长孔天舒、巡特警大队长张夙、交警大队教导员李德惠、事发地派出所所长为现场指挥部成员。

(二)现场处置。总调集警力275人,其中第一梯队157人,第二梯队62人,第三梯队56人,根据突发性事件规模适度调警。

第一梯队共157人(局领导2人,执勤警力155人),由副局长张岩负责协调指挥

1、交通管制:交通管制由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安云松负责,分两个组40人。

第一组:20人(交警大队25人),组长李德惠,副组长王俊飞。车辆自备。

第二组:20人(交警大队25人),组长姜桥,车辆自备。

负责现场道路、现场两侧的交通管制。当接到交通管制命令时,所实行交通管制的桥梁、道路或其它场所应立即实行严格戒严,一切行人车辆只准出不准进,并做好车辆改线绕行和行人的疏导工作,当事件处置完毕接到结束命令后,方可解除交通管制。在实施交通管制前,要备齐备好交通管制标志、标牌和警戒隔离带等。出警车辆自备。

2、现场处置:现场处置由副局长张岩负责,分6个组115人。

第一组:20人(巡特警大队20人),组长: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张夙,车辆自备。

第二组:15人(治安大队10人,食药侦大队3人,信访科2人),组长治安大队长石鹏,车辆自备。

第三组:15人(经侦大队5人,刑侦大队5人,内保大队3人,禁毒大队2人)。组长:经侦大队大队长刘世辉,车辆自备。

第四组:20人(法制大队6人,打矿大队2人,社区警务大队2人,国保大队2人,反恐大队1人,矿管中心4人,网安大队3人),组长:法制大队大队长左彤良,车辆自备。

第五组:20人(凤山派出所20人),组长:凤山派出所所长郭刚,车辆自备。

第六组:25人(凤凰城派出所25人),组长:凤凰城派出所所长陈利新,车辆自备。

负责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将参与人员劝说到不影响交通处,如需要带离现场时,负责带至运输车辆上;
检查嫌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
制止与处置工作无关的人在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演讲等活动。

第二梯队共62人(局领导2人,执勤警力60人),由副局长蒋凤友负责。

第一组:25人(刑侦大队25人),组长孔天舒,车辆自备。

第二组:15人(看守所10人,拘留所5人),组长赵明哲,副组长纪明。车辆自备。

第三组:10人(草河所4人,边门所6人),组长李剑,副组长戴国东,车辆自备。

第四组:10人(鸡冠山所5人,大堡所3人,石城所2人),组长卢盛伟,副组长张平先、林长虹,车辆自备。

第二梯队在接到处警命令后,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置任务。

第三梯队共56人(局领导2人,执勤警力54人),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辉、局党委委员刘斌负责。

第一组:14人(白旗所3人,宝山所3人,红旗所3人,蓝旗所3人,沙里寨所2人),组长姜军,副组长张庆祝、程鸷飞、郑玉生、赫英,车辆自备。

第二组:20人(爱阳所6人,东汤所4人,弟兄山所2人,大兴所2人,赛马所6人),组长张龙,副组长丛向东、王磊、刘志远、袁尔昊,车辆自备。

第三组:20人(通远堡所6人,青城子所6人,四门子所3人,刘家河所5人),组长田凯杰,副组长傅吉星、李冰、胡国荣,车辆自备。

第三梯队在接到命令后,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接受任务。

(三)现场保障。抽调局警务指挥部、政治处、法制大队、国保大队、刑侦大队、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警力组成。负责做好处置现场各种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1、情报信息组。由警务指挥部主任姜海利为组长,抽调国保大队、警务指挥部、相关分局或派出所民警组成。职责任务:发现、掌控深层次、内幕性情报信息,先期出动,提前预警;
汇总、分析、研判情报信息,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传达现场指挥部指令,保持现场指挥部与市委、市政府和丹东市公安局的联系,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2、现场调查组。由副局长颜祥福为组长,抽调刑侦、国保警力组成。职责任务:负责处置现场的调查、摄像、照相和取证工作,摸清、掌控涉及的重点人头及活动情况,及时固定违法犯罪证据。

3、现场宣传组。由局党委成员赵永春为组长,抽调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大队警力组成。职责任务: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对现场群众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向媒体通报事件的处置情况。

4、后勤保障组。由局党委委员顾少忱为组长,抽调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警力组成。职责任务:负责对处置工作所需的运警、宣传车辆、通信工具和参与处置警力生活等必备品的保障工作。

5、警务督察组。由督察大队大队长康秀云任组长。职责任务:负责对群体性事件准备、组织、处置工作环节中警务工作落实情况,民警纪律作风的督察。

三、处置原则

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分队要严格按照“判明性质、奉命行事、依法处置”的工作总原则进行,总的要求是:快速反应,措施果断,依法办事,讲究策略,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迅速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在处置工作中,具体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一)坚持在党委、政府决策下行动的原则。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分队工作的决策和各项重大方针要由党委、政府确定。处置分队的职责是向党委、政府及时报告现场情况,根据党委、政府的决策,采取具体措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控制现场局势,制止、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二)坚持处置工作指挥权高度集中的原则。处置突发性事件指挥部要按照党委、政府和处突指挥部的决策精神,对现场的处置全权负责。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变化组织协调警力,下令采取必要措施,迅速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各处置分队以及各工作小组都要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令,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整体作战。

(三)坚持“三个慎用”原则。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必须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在现场指挥部的指令下,维护处置现场治安交通秩序,防止坏人参与其中,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的疏导化解工作。处置中,处置分队队员原则上不得携带杀伤性武器。

(四)坚持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处置工作中,对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要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方法,抓住时机,有针对性地做思想政治工作,以教育疏导为主,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五)坚持依法果断处置原则。对突发性事件中出现的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卧轨拦车、阻断交通、骚乱以及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处突队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令下,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准时集结。参加处置突发性事件队员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在20分钟内到局机关大院集结完毕,由带队负责人向现场指挥长报告集结的人员、装备情况,并按照命令赶赴现场。

(二)装备准备。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分队队员在行动前,必须先行准备以下个人装备:制式警服(根据天气和处置现场情况,由指挥部发出指令)、警帽、警用皮鞋、警用水壶、手电筒、警棍、盾牌及其它警用防护用具。如有其它要求按照指挥部命令携带。

(三)落实责任。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实行现场指挥长、部门负责人、执勤分队队长或执勤组长、民警四级负责制。各级负责人必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民警,确保措施到位,万无一失。

(四)服从指挥。所有参与处置工作的队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部和指挥长的指挥高度,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调动警力和改变运作方式。在处置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每一次处置工作任务。

派出所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3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促进“平安灵桥”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镇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镇、村、企事业单位、部门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企业,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镇处置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主要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
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设在镇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通常由到现场的镇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
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
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
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镇机关、派出所、供电所、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
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
抢修交通、供水、供电、供汽等公共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应急分队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
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
统计死伤人数;
控制传染病源;
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
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
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导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快速理赔,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级别与发布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镇突发事件预警的发布,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发布,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三)报告

1.镇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报告。

2.镇领导在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施救。同时逐级报请市政府领导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报送最新动态。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新闻报道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要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五、附则

(一)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派出所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4

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发生在我县境内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全县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提高我局协助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范围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它群体性突发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县局党委领导下,实行分管领导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警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走科技强警之路,加强装备力量,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现场指挥领导组。

组     长:张广杰(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金标(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 组 长:鲍宇(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张 松(公安局党委委员)

徐树彬(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耿涛(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范兆才(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

刘 群(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

蔡广辉(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治华(指挥中心主任)

周辉(法制室主任)

潘 金(县武警中队队长)

程登峰(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县局各科室所队长(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治安工作的党委委员刘群兼任,副主任由治安大队教导员夏海明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安全应急行动的组织协调、统筹实施、统计上报等工作。

三、处置程序

(一)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县局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所有指挥员进入工作岗位,发布出警指令,同时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实施靠前指挥。

(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抢救受伤人员。

(三)在现场外围划定警戒线,疏导车辆,开辟专用通道,供参与处置突发事件车辆的通行,并迅速疏散现场周围车辆、人员到安全地带。

(四)在需要实施交通管制时,立即向各交通入口实施交通管制,并通知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五)在现场勘查人员及专业处置人员到达之前,做好现场保护及先期处置工作。

(六)配合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处置。

四、职责任务

总指挥负责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全局指挥工作,决定本预案的启动,牵头决策行动的各项措施,发出行动的指令。

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全局指挥工作,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作出行动决策,发出行动指令。

副总指挥辅助总指挥决策各项应急的具体措施和行动指令,全面负责各行动小组行动的任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本小组的部署和行动节奏,及时反馈行动情况。

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指挥部下设指挥协调组、信息通信组、情报搜集组、治安管理组、抓捕行动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交通管制组、抢险救援组等。

(一)指挥协调组

指挥协调组组长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广杰兼任,常务副组长由政委刘金标兼任,成员由指挥中心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总指挥部同现场指挥部的信息沟通及上传下达;
汇总、整理各种情报信息,对情报信息进行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掌握的情报信息,与有关警种共同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掌握现场警力和装备器材情况,并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承办协调警力、调用武警审批有关事宜;
负责将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二)信息通信组

信息通信组组长由副局长耿涛兼任,副组长由指挥中心主任陈治华担任,成员由指挥中心(含信息通信)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通讯保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三)情报搜集组

情报搜集组组长由副书记鲍宇兼任,副组长由国保大队长刘翔州、网监大队长孙冰、事发地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国保大队、网监大队、辖区派出所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侦察手段和秘密力量的使用布建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现场情报信息,有效控制重点对象,做到底清数明,并完成现场秘密取证、证据收集任务;
负责掌握涉法上访人员的动态,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现场指挥部;
负责事发现场处置前后的网络监控,密切关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信息,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现实危害。

(四)治安管理组

治安管理组组长由党委委员刘群兼任,副组长由治安大队教导员夏海明、巡警大队教导员张贡献,成员由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各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承担警戒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收集情报信息,掌握现场治安动态;
为领导处置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根据领导指令实施处置工作;
协助指挥中心制定处置方案;
协助指挥中心对处置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五)抓捕行动组

抓捕行动组组长由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范兆才兼任,副组长由刑侦大队教导员孔繁飞、经侦大队长徐晓辉担任,成员由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的侦查、取证和审理工作,抓捕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任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搞好侦办案件的各项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组长由政委刘金标兼任,副组长由法制室主任周辉、政工室负责人齐德远担任,成员由法制科、政工室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参战民警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工作,对事件参与者进行政策法律宣传,对事件定性和打击处理提供政策法律依据;
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公开的录音、摄像、拍照和处置后的音像资料的编辑,统一宣传报道口径,做好参战民警的临战动员和处置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现场民警的思想动态,教育提示民警依法、文明执勤。

(七)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副局长蔡广辉兼任,副组长由警务保障室主任刘钊兼任,成员由警务保障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参战民警的物资和食宿保障,负责受伤民警的救护工作和受伤群众的救助工作。

(八)交通管制组

交通管制组组长由副局长耿涛兼任,副组长由交警大队各队领导担任,成员由交警大队全体中层领导组成。主要负责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实施交通管制,保障处置、抢险、救护车辆的通行,维护好交通秩序。必要时,可根据指令设置路障。

(九)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纪检书记徐树彬兼任,副组长由消防救援大队长  武警中队长潘金担任,成员由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全体官兵组成。主要负责突发群体性事件现场的灭火、抢险和救援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令使用消防枪、催泪弹等应对、驱逐闹事人群,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现场处置工作。

(十)法律保障组

法律保障组组长由局党委委员范兆才兼任,副组长由法制室周辉兼任,成员由法制室全体民警组成。主要负责对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整个过程及各个环节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对相关案件严格审核把关,依法打击群体性事件中所涉及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维护参战民警的合法权誉,为处突活动中因公受伤民警提供法律援助。

五、工作要求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各警种、各部门要坚决执行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加强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自作主张。

(二)紧密配合,整体作战。接到事故报警后,各警种、各部门按照本预案,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各司其职,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力争将人员伤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文明执勤,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要注意文明执勤,慎用警力和警械,防止矛盾激化。要在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四)加强教育,严格纪律。要定期组织民警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处置水平。要加强对参战民警的思想教育,做到服从命令,遵守纪律。对应急处置中无故推诿,导致事故蔓延、扩大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统一口径,严把宣传报道关。对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现场的救援情况及相关通告的宣传报道,由局政工科管理,统一上报和宣传工作。任何单位和人员未经现场指挥部批准,不准进入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和采访报道。

六、各警种、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提出的职责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实施方案),以便本预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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